據湖北省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9月6日發布通知,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調整后的“認房認貸”標準為“認房不認貸”,不再考慮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允許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取消異地使用的戶籍限制和需一次性存入資金限制,推行靈活就業人員網上“自由提”。
對逾期記錄中有2年內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離職賬戶無須封存滿半年即可申請辦理提取。已申請受理尚未發放的貸款或提取可按照通知規定執行。
(相關資料圖)
原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各繳存人: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依據住建部等三部門印發《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隨州實際,經研究,現就調整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認房認貸”等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調整優化“認房認貸”標準
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套數的認定不再考慮其已使用過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住房套數以本市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和商品房合同備案信息系統的查詢結果為準。
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繳存職工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允許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計入可貸額度核定范圍。
取消異地使用的戶籍限制
本市繳存職工家庭在異地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取消戶籍限制;異地繳存職工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戶籍限制。
取消異地繳存職工開戶存入金額限制
異地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存入資金1元即可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取消需一次性存入資金6000元限制。
調整優化個人征信報告逾期記錄認定標準
對于個人征信報告顯示的,逾期記錄中有2年內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取消離職提取賬戶封存時間限制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即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取消賬戶封存滿半年后才能申請辦理提取限制。
調整優化靈活就業人員提取方式
推行靈活就業人員網上“自由提”。靈活就業人員可隨時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繳存余額,并保留其個人賬戶。若本人及配偶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其賬戶內存儲時間滿一年的資金部分給予一定的繳存利息補貼。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已申請受理尚未發放的貸款或提取,可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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